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
通 知
为进一步加强校风、学风建设,发挥优秀实习生的榜样作用,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,努力提高实践能力,根据《实习管理制度(2020年暂行)》,学院实习管理办公室决定开展2021年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。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、比例和人数
1.评选范围:学院2020年-2021年实习学生;
2.评选比例:集体实习学生的2%-3%
备注:按照《实习管理制度(2020年暂行)》第二章第二节第一条规定优秀实习生评选只针对集体实习学生,自主实习学生不参加评选。
二、评选规则
所有符合条件的实习生都可以提交材料,实习办在收到学生材料以后会根据学生实习期间表现、实习单位意见以及学生所在系部的意见综合打分,最终评选结果将会同步在学院公众号上,敬请关注。
三、优秀实习生的评选条件:
1.政治素质:坚持党的方针、政策和路线,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,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,遵守职业法规。发扬人道主义精神,乐于奉献,积极参加实习基地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2.业务素质:学习态度端正,勤学好问,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学习,认真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内容,有较强的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和初步独立工作的能力,实习期间由学校和实习单位组织的各项考核成绩优异。
3.职业道德:职业道德高尚,工作责任心强,热爱集体,团结协作,富有团队精神,弘扬正气,出色完成实习任务。
4.纪律观念:遵纪守法,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安排。无旷工行为,病、事假累计不超过7天,履行实习生职责,工作积极主动。
5.人际交往:工作中衣冠整洁、仪表端庄,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,沟通能力较强,能妥善处理好学校、实习单位、同学之间的各种关系。
6.优秀实习生为在实习期间担任实习组长或副组长的同学,在实习期能够以身作则,管理工作认真负责,能及时协调、处理及汇报实习期间的各项事宜。积极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实习任务,实习组内成员未出现重大违纪现象。
符合以上条件的实习组长或副组长优先评选为优秀实习生。
7.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直接评选
实习期间工作、学习等优秀事迹获得学校或实习单位通报表扬,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产生积极影响。
8.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取消评选资格:
(1)无故缺勤(旷课);
(2)病、事假累计超过一周;
(3)违反实习单位规章制度或因不服从分配等受到实习单位批评;
(4)因违反学院规章制度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。
符合以上条件的所有实习生均可填写《优秀实习生申请表》(见附件),并于2021年5月24日之前发到邮箱229713286@QQ.com,过期不候。